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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
教研室工作职责
2017-03-03 22:40  

教研室是教学部教学科研的基本单位,教研室主任是专业教学与科研的组织者和带头人,教研室主任应在教学部主任领导下完成以下具体工作:

(一)根据要求制订和修订教研室年度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。

(二)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,开展教学研究活动。

主要内容为:

1、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,互通信息;

2、通过教学检查,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和对课程教学的意见,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;

3、研究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措施和方案。

(三)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探讨工作,检查、督促工作进展情况。

(四)负责制订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提出教师培训、培养和任职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五)负责制订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。

(六)负责统计、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学术成果并及时上报。

(七)负责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并登记在案。

(八)负责向教学部主任提出关于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九)负责制订教研室内部详细工作规划和总结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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